航站建築物各項安檢申報情形

最後更新 :2025-08-29
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

嘉義航空站依據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」規定,航廈A及航廈B申報頻率為每1年1次;申報期限為每年3月底,故本航空站已於112年2月24日向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申報,並由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於112年3月24日同意備查。

消防安全設備檢修

嘉義航空站依據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」規定,航廈A及航廈B消防安全設備之檢修頻率為每1年1次;申報備查期限為每年12月底,故本航空站已於112年3月3日向嘉義縣政府消防局申報備查。

昇降設備安全檢查

嘉義航空站昇降設備之安全檢查依「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」規定,由臺灣停車設備暨昇降設備安全協會核發航廈A電梯使用許可證,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之有效期限為民國112年11月01日。

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

嘉義航空站依據「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」規定,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電力設備,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,每年應至少停電檢驗一次。故本航空站已於112年5月31日完成上半年度停電檢驗作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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